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去年4月22日拒絕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要求臨檢,慘遭大外割摔傷,事後雙方互控妨害公務、強制,檢方原作不起訴處分,詹聲請再議後由高檢署發回續查,桃園地檢署認定葉員違法逮捕,今偵結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檢方查,葉4月22日早上8點多巡邏經新興路,「主觀上」認為詹女形跡可疑攔檢盤查、要求提供身分,詹認為依法無據,拒絕提供;2人爭執後詹對葉說「你真的很蠢」,被葉以柔道「大外割」壓制,造成詹雙手、膝蓋都受傷,並上手銬、腳鐐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嫌逮捕,詹也提葉強制、傷害。 但桃檢認為葉員雖違法臨檢,但沒有強制、傷害的故意,而詹女客觀無事實足認有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去年10月26日予兩人不起訴,詹也依法聲請再議,得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令發回續查。 檢方起訴指出,葉員在告訴人無涉妨害公務情況下違法逮捕,剝奪行動自由,因此當時並非「依法執行職務」,縱使詹女表示「你真的很蠢」,仍難認涉妨害公務,之後葉將她壓制在地並逮捕,則不是合法執行職務,偵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起訴;傷害罪嫌部分,因難認他另有傷害故意,不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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