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祥任警員職務已經很多年,收到111年的考績通知書已經核敘警佐一階一級年功俸525元,最近有機會想轉任局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辦事員職務,之前看到銓敘部臉書有關警察轉任一般公務人員如何換敘俸級的貼文,想先自己算算看轉任後的俸級核敘多少發現警佐一階相當一般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但是525元俸額卻相當一般公務人員630俸點,超過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最高級)520俸點,不知道要如何換敘,因此來詢問小編~
依警察人員俸表附註規定,警察轉任一般公務人員職務時,其原敘警察官之俸級高於轉任相當之一般公務人員年功俸最高級,仍准照支喔且將來如升任較高職等職務時,依其所照支俸級敘所升任職等相當俸級 所以阿祥如果轉任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辦事員職務,依上述規定其原敘警佐一階一級年功俸525元(相當630俸點),將換敘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原支630俸點仍准照支,仍可以支領原警察官所敘俸額相當的俸點喔~ 請參考下列圖示! 相關資料請參考: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附表一警察人員俸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05 資料來源:銓敘部FB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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