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消防人員當初都是經過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考試及格,經權責機關派任各地消防機關服務。
另外,依照「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以下簡稱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規定,消防警察人員類科考試及格人員,除了適用消防與災害防救及消防技術等職系外,在警察、消防及海岸巡防機關任職者尚得適用綜合行政職系 因此,在消防機關服務的消防人員,如果具有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資格,依照前開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規定,可以直接取得消防機關內相當官等綜合行政職系職務的任用資格 至於任用與否,仍屬機關用人權責,請大家多加留意喔! 資料來源:銓敘部FB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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