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表示,因應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六號判決意旨,考量身高是與生俱來的生理條件,再就各類警察工作所需的工作職能通盤檢討,再綜合整理相關用人機關意見,因此建議考選部修正考試規則取消身高限制。為篩選具有警察工作職能的警察人員,警政署將在教育訓練階段,強化錄取人員體能訓練,以更符合實務需求。 警政署指出,針對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刪除體格檢查「有關幫派、色情的紋身或刺青」部分,相關會議有專家學者提出專業意見,認為限制紋身、刺青,涉及個人言論及表現自由、身體權及人民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恐有違憲之虞,建議考選部修正考試規則。 來源資料: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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