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考題:依據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6 號【司法警察(官)採尿取證案】判決,《刑事訴訟法》 205 條之 2 關於採取尿液部分之規定(下稱系爭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12年警大警佐班】
(A)系爭規定僅適用非侵入性方式採取尿液規範 (B)系爭規定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 (C)系爭規定不牴觸《憲法》第 22 條保障資訊隱私權 (D)系爭規定牴觸《憲法》第 22 條免於身心受傷害之身體權 (E)系爭規定與《刑事訴訟法》所定之搜索同具強制處分性質 答案:ABDE 依據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6 號判決,對於經拘提或逮捕到案之犯罪嫌疑人,以非侵入性 方式採取尿液,係限制其何種基本權利?【112年警大二技班】 (A)宗教自由 (B)財產權(C)資訊隱私權 (D)不受逮捕特權 (E)免於身心受傷害之身體權 答案: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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