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刑事警察科警員班正期學生組︰
每年3月報名,5月考試。考上警專後,於學校修業2年,修業期滿,成績及格,授予副學士學位。
刑事警察科課程分為學科教育以及刑事警察科專業課程
學科教育:
(一)依教育部規定各科課程分為「共同科目」、 「專業基礎科目」、 「專業核心科目」、 「校訂必修科目」及「校訂選修科目」等。
(二)共同科目:
為拓展全人教育,加深學生知識廣度,於通識課程上,藉由各種探索人文、社會及自然等不同面向之知識,厚植學生人文素養、增進美學感知、提升終身學習之興趣與能力,開設多門科目,計分為語文課程、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人文藝術等 4 大類。
語文課程:於國文科目除開設普通國文課程外,另開設應用文、閱讀與寫作等課程;於英文科目除開設普通英文課程外,另開設警察專業英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及水上警察專業英文等專業英文課程;於語文課程開設日文、越南語、泰語等選修課程。
社會科學:包括中華民國憲法、中國現代史、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犯罪學、警察倫理學、人權公約與多元文化、執法人員生命教育等課程。
自然科學:包括自然科學概論、生活與防災、環境與生態、氣象與災變天氣,其中消防安全科另開設有地震與防災、氣象與防災等選修課程。
人文藝術:包括電影藝術與生活、音樂戲劇欣賞與生活,美術鑑賞與生活等課程。
(三)專業科目:
為了加強本科學生對刑事工作的認識,特別增加刑案現場處理與採證、毒品犯罪偵查、刑事攝影學、竊盜犯罪偵查、法醫學等科目,使學生能夠進一步認知將來工作方向,並且儘速與未來實務接軌。
每年3月報名,5月考試。考上警專後,於學校修業2年,修業期滿,成績及格,授予副學士學位。
刑事警察科課程分為學科教育以及刑事警察科專業課程
學科教育:
(一)依教育部規定各科課程分為「共同科目」、 「專業基礎科目」、 「專業核心科目」、 「校訂必修科目」及「校訂選修科目」等。
(二)共同科目:
為拓展全人教育,加深學生知識廣度,於通識課程上,藉由各種探索人文、社會及自然等不同面向之知識,厚植學生人文素養、增進美學感知、提升終身學習之興趣與能力,開設多門科目,計分為語文課程、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人文藝術等 4 大類。
語文課程:於國文科目除開設普通國文課程外,另開設應用文、閱讀與寫作等課程;於英文科目除開設普通英文課程外,另開設警察專業英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及水上警察專業英文等專業英文課程;於語文課程開設日文、越南語、泰語等選修課程。
社會科學:包括中華民國憲法、中國現代史、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犯罪學、警察倫理學、人權公約與多元文化、執法人員生命教育等課程。
自然科學:包括自然科學概論、生活與防災、環境與生態、氣象與災變天氣,其中消防安全科另開設有地震與防災、氣象與防災等選修課程。
人文藝術:包括電影藝術與生活、音樂戲劇欣賞與生活,美術鑑賞與生活等課程。
(三)專業科目:
為了加強本科學生對刑事工作的認識,特別增加刑案現場處理與採證、毒品犯罪偵查、刑事攝影學、竊盜犯罪偵查、法醫學等科目,使學生能夠進一步認知將來工作方向,並且儘速與未來實務接軌。
【刑事警察科】學歷與科系介紹
日後嫻熟犯罪偵防實務與技能,厚實偵查法學素養,充實現場處理與採證能力。課程科目,除部訂的共同必修與通識課程外,著重刑事程序法、實體法與證據法;犯罪偵查學、犯罪預防、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偵訊學與筆錄製作;刑案現場保全、處理與採證;強制處分之技術與體能。
刑事警察科,其發展方向有刑事鑑識與採證、法醫學、刑事攝影學、竊盜犯罪偵查、毒品犯罪偵查、科技犯罪偵查等,專業教室位於樹人601、602,具有刑案現場模擬教學以及肅竊辦案專業教學,刑事偵查相關軟硬體。法學相關例如刑事訴訟法、法學緒論、刑法、刑事證據法等,透過深具經驗的老師傳授專業技能,刑事警察科學生必定能在專業領域上發光發熱。
【刑事警察科】實習教育
修畢警專刑事警察科第一學年課程後,學生利用暑假、寒假時間,以地區輪換方式到全台各地區警察機關單位進行實習。
- 暑假實習以警察勤務(實務)為實習重點,學習基層警察人員工作。
- 寒假實習則以刑事單位,例如刑大、偵查隊等,學習刑事相關辦案技巧。
【畢業分發】未來發展
甄選警大:畢業成績優良者繼續升學:依據「中央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第二條規定,凡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第1名至第3名,於警察或消防機關服務滿一年,成績優良者,每年甄選1至10名,就讀中央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一年級。
工作分發:丙組(警察類科)畢業後參加「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相關類科及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分發,男、女生一律分發第一線基層外勤工作,任職後每月薪資約五萬元。但服務未滿四年,或畢業後未能在三年內特考及格分發任職,必須賠償在學公費及生活津貼。
資料來源:警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