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籍姓通緝犯在警方戒護下赴醫院就醫,卻與友人串通襲擊員警、脫逃;整起案子的關鍵疑在於警方讓籍與友人接觸,且戒護過程鬆懈使籍有機可乘,警方顏面盡失。竹縣警方指出,釐清案情後將檢討、懲處失職人員。 資深刑事官警說,戒護就醫比照解送人犯相關規定,當時一名警員牽車,只留一警押解,且未對犯嫌上手銬,恐有疏失。 有刑警說,從監視畫面來看,籍男當時沒上手銬,還可使用手機,加上嫌犯旁邊還有朋友,這種情況十分危險,整個過程竹縣警的處置作為不符規定。 依照警察機關解送人犯應注意事項,人犯搜身上手銬等戒具,指派兩人以上的優勢警力護送,解送途中應避免循人犯要求任意隨同,行經人群擁擠處所應特別提高警覺,切實控制人犯行動,非因交通運送途中不得逗留。 警政署副署長黃嘉祿昨在立法院表示,對缺失會檢討改進,警政署表示,已請新竹縣警察局查處,依法究責,另外,列案例教育檢討,加強各地員警教育訓練,強化解送、戒護人犯應有警覺,確實遵守解送人犯辦法等規定及標準作業程序,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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