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以六都為例,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在拖吊前,不鳴笛、不廣播,直接進行拖吊作業桃園市則是會持續廣播至拖吊結束;台南市則規定拖吊作業前需鳴笛或國台語廣播各一次;高雄市則是在拖吊作業前,以國台語廣播各一次。 台中市過去處理違規停放車輛,不必鳴笛警示就可拖吊,引發民怨。台中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台中市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草案,執行人員執行車輛移置作業時,應播放警語或警示音預警提醒,交通局明定相關作業規定中,預計最快今年底或是明年上半年上路。 台中市過去在拖吊違規車輛前不廣播也不鳴笛,一發現違規直接拖走。台中市去年交通違規罰鍰收入約22億9300萬,其中違規停車共4億6800萬元、占20%,拖吊違停移置保管費用共1262萬元,引來民怨。 市府為此修正「台中市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昨天經市政會議通過,近日將公告實施,未來執行車輛移置作業,應播放警語或警示音預警,藉此即時排除妨礙道路交通的車輛,維護道路交通順暢與安全。 交通局副局長江俊良表示,台中市拖吊車沒有鳴笛設備,將增設鳴笛設備;後續如何執行播放警語或警示音等配套措施,交通局會再參考其他縣市作法,邀集警察局共同研議後,明定相關作業規定,預計最快今年底或是明年上半年上路。 警察局指出,執勤員警於執行拖吊執法勤務時,將配合交通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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