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大火造成民眾及消防人員重大傷亡,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和「工廠管理輔導法」,提高危險物品申報及安全管理罰則。而消防員是否納入「職安法」規範,內政部次長吳容輝表示,目前方向是要在「消防法」另定專章,已委託學者研擬條文內容,三個月內會完成。
吳容輝表示,職業安全衛生的部分比較複雜,目前方向是要在「消防法」另定專章。 內政部消防署正委託學者研擬條文內容,大概在三個月內要完成;完成後再與消促會和地方消防機關討論,列為下一階段的修法。 「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包括明定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場所應常時備置消防搶救用必要資訊,火災時如未指派專責人員提供相關資訊,最高可罰一千萬元;而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七年刑責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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