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二○一七年指揮北市刑大偵辦兩件運輸毒品案,偵查報告疑似外洩,調查局北機站監聽他案意外得知,追查洩密來源,發現是刑事局隊長吳漢中,昨天搜索約談吳,查扣手機進行鑑識,詢後依涉犯洩密罪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後以十萬元交保。
據了解,被洩密對象疑為吳漢中民間友人,與兩件毒品案無關;吳男供稱,傳遞訊息給朋友的時點,是在案件執行結束後,純粹是炫耀自己偵破毒品案,沒其他目的。檢調查證傳送時間確實在搜索後,動機還要追查。據調查,吳漢中擔任刑大偵六隊專員期間,負責查辦毒品案,二○一七年八月偵辦何姓男子運輸四級毒品案、同年十一月,偵辦菲律賓籍毒販跨國運輸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走私案,成績亮眼。 北機站查出,吳漢中取得毒品偵查報告後,透過LINE通訊軟體,將內容包含犯罪嫌疑人年籍資料等個資、案件緣起、查緝單位、查獲毒品時間、地點及數量、查獲經過、後續溯源偵查計畫等資訊偵查報告,傳送給無權知悉的友人,已違偵查不公開,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新聞轉發自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325678?from=udnamp_storys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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