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蘇軾嘗謂:「君子之所取者遠,則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則必有所忍。」此為不刊之鴻論。準備考試是一場踽踽獨行的旅途,過程的躓踣與顛簸自然不在話下。然而,缺乏明燈指引的漫無目的、虛無縹緲即是最令人惶恐不安的。職是,接受補習班教師們的悉心指導與循循善誘下,確信考生們能夠步入正軌、達成鵠的。 以下為三等行政考科的心得分享: 國文: 墨白老師總是不厭其煩地告知我們名言佳句的重要性,委實寫作上的一大利器,建議整理成私人筆記,有助於考前迅速複習,避免考試當下手足無措、雜亂無章。 憲法/英文: 憲法的範疇可深可廣,不僅囊括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亦需熟讀其他法規,舉凡五院組織法、地方制度法等,尤其是大法官解釋說明諸多考題要點。是以,追隨莫軍老師的步伐穩紮穩打,在籌備的過程中必定事半功倍。另外。英文的不二法門便是「背單字」,隨著時間堆疊、日就月將,詞彙量會是取得佳績的關鍵。 警察法規: 經由徐強老師的教導,能夠認識完整的行政法體系,且在各行政法規間觸類旁通、互通有無,此即是「俯瞰」的概念,以免囿限於見樹不見林的窠臼。 警察勤務/警察學: 鑒於時勢所趨,警察勤務相關規範與時俱進、推陳出新,而陳立老師總是洞燭機先地提供予考生們新穎的資訊,俾利掌握考前命題趨勢,且於申論批改上,亦付出細心、耐心與用心協助考生構築出符合邏輯與面面俱到的寫作技巧。 偵查法學/犯罪偵查: 呂律師於課堂上條分縷晰、淺顯易懂的解說,相信對於刑事訴訟上有困惑者,皆有益於整合學說與實務之觀點,甚或啟發考生對於刑事訴訟架構有嶄新的認識。 犯罪預防/警察政策: 這兩門學科無疑是所有科目中最抽象、生疏的,需要周而復始地複習其理論,方可有通盤之瞭解,畢竟目前時局僧多粥少,每一科目皆不可偏廢,是故,誠宜運用滾動式學習,以利於釐清各派學說與實務應用。 情境實務: 該科需要合併警察法規、警察勤務、偵查法學及犯罪偵查等學科作為基礎,始能於治安、交通、刑事等多方議題進行融會貫通,特別是申論題型之練習乃不可或缺,透過陳立老師授課的腦力激盪下,應當能駕輕就熟。 總茲上述,但願能為有意願報考的各位學長姐盡份棉薄之力。法華經所謂「功不唐捐」之精神,誠然是顛撲不破之真理。篤信夙夜匪懈的寒窗苦讀,總會守的雲開見月明。 作者專31期畢業,服務於航空警察局,考生聯絡方式Email:[email protected]z` 更多最新上榜心得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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