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1年起警大碩士班入學考試重要修正事項為複試項目含口試與體格檢查2項,所有初試錄取考生(在職生及一般生)均須參加。 二、警大博士班入學考試重要修正事項: (一)刑事警察研究所博士班自111學年度開始招生,招生名額3名。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刑事司法組自111學年度起不再招生。 (二)筆試科目各所皆調整為1科,筆試科目如下: 1、犯罪防治研究所:犯罪學。 2、鑑識科學研究所:刑事鑑識。 3、警察政策研究所: (1)警察行政組:警察學及警察行政。 (2)警察法學組:警察法學。 4、刑事警察研究所:犯罪偵查學。 三、警大研究所甄試入學考試重要修正事項: (一)犯罪防治研究所111學年度取消博士班甄試入學名額。 (二)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免筆試,甄試方式為書面審查及口試。 (三)碩士班各所報考特殊資格原規定為「現任警正3階以上或薦任第7職等以上或少校以上等相當職務」,現修正為「現任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第9序列或中央警察大學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之警正警察官職務以上人員(海巡或消防機關與前開序列官等官階相同之警正警察官職務以上人員)或職務列等相當之薦任公務人員職務以上人員或官階相當之軍職(上尉)以上人員」。 五、以上詳細規定請參閱111學年度博士班、碩士班入學考試及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預計111年2月於警大網頁公告。 資訊來源:中央警察大學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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