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項,以免影響自身考試權益: 一、 應試防疫相關規定,請隨時密切關注警專官網/招生資訊/最新消息或您在警專招生報名系統所留之電子郵件帳號訊息。 二、 准考證下載時間及方式: 請於111年5月6日8時起至警專官網/招生資訊/招生報名系統/輸入考生身分證號及考生報名時密碼/准考證下載列印(A4)。 三、 考前一日(5月14日)15時至18時開放「考生本人」查看試場位置(親友不得進入考場)。 進入考場前須量測體溫,額溫37.5℃、耳溫38℃以下者始准進入;且不得進入試場(教室)內察看。 四、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基於自我健康管理,請考生應試時須全程自行攜帶並配戴口罩,禁止陪考親友及車輛進入考場(校區)、不得在試場(教室)內飲食,並遵守相關防疫機制。 五、 考生於各節考試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拒絕佩戴且經勸導不聽者,依警專新生入學考試試場守則及違規處理要點第二及第二十六點規定,依情節予以適當處理。 有任何疑問請電警專招生專線02-22396161、02-22396363教務處註冊組。 相關資料:請參考警專官網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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