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警察「聖經」大修訂 避免性侵被害人遭二次傷害最有感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從1980年由警政署頒訂迄今,已經過12次修訂,最近一次是在2年前,不過因時空背景不同,相關規定有不合時宜之處,警政署在上月底,作出最新修訂,不少警界人士都認為此次的修正是往好的方向修訂,讓警察工作執行更加「細膩」。 前警官陳立說,舉例來說,去年警政署針對司法國是會議決議,訂定「警察機關關懷協助犯罪被害人實施計畫」,該計畫是要求分局防治組專責關懷,並且將偵查隊長、派出所所、長副所長、防治組成員,以及被害人及其家屬拉進群組「關懷」。 陳立說,可是強制性交的被害人要不要排除,讓基層疑惑,因為根據舊版手冊規定,關懷是不分案類的,然而去年警政署根據該關懷計畫,又修定了「刑案處理作業程序」,有排除強制性交被害人要加入該「關懷計畫」,到底是根據手冊,還是根據位階較低的刑案處理作業程序,讓基層無所適從。 聯合報轉發: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44925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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