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於航空警察局的本班陳姓學員(下稱陳員),6月3日考取警大研究所,提供考取心得後,本班張貼於官網,隔日接獲陳員來電要求下架心得,我們即刻協助撤除,次日陳員再度要求本班張貼澄清文。本班張貼學員考取心得,尊重原著之言論自由,除錯別字外,原則上不另做修飾,是本班行之有年之慣例。此例提醒本班,對於日後考取心得,實有要求學員再次修正或協助潤飾內容之必要。
二、陳員於9月1日報名本班課程,利用本班提供的學習資源認真準備,於6月3日確定錄取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按警大研究所上榜實屬不易,陳員可以在極短時間內利用勤餘準備考試並獲高分錄取,顯見其經過一番不為人知之努力,為不可否認之事實。 三、本案陳員對於考取心得分享措辭不當,主動要求本班下架,並發澄清文澄清,此事仍被機關記過調職處分,再經考績會核議予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一事,本班認為實屬過當!陳員之考取心得措辭用語,固有不當,然遭受如此重大處分並直接影響其工作權,似有違比例原則及不當聯結禁止等原則。為此,本班將結合社會正義人士鼎力相助,維護其權益。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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